各有关部室:
为加快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科技惠民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部和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科技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公开征集先进科技成果,组织筛选评估后编制《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以作为科技惠民计划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南和备选成果平台。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推荐的基本要求
1、方向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满足《科技惠民计划支持范围及重点》(见附件1)。
2、先进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在技术性能、运用操作、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3、成熟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基本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工程实例检验的优先录用。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推广。
二、推荐材料要求
1、《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
三、推荐程序
1、申报人应按照科技成果推荐的基本要求认真填写《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2)。
2、推荐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用A4纸单面打印装订(一式五份),于2012年6 月6日报送至科研创新工作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iaojun-6308@163.com。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周晓俊 周智辉 029-33576171
科研创新工作部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