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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咸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1 近期浏览:4563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医疗各科室、西安分院:
  2014年度咸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已开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科技成果、引进采用新技术项目,申报推荐时要求该项目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性能、功能可靠稳定。
  二、申报推荐要求:采用2013年度《咸阳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文本格式、形式审查要点见附件。
  三、推荐材料:
  1、每个项目提交推荐书1式3份(包括含附件的2份)。推荐单位、完成单位须在首页盖章。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
  2、推荐项目汇总表1式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
  3、含有汇总表、每个项目简介(不超过800字)的电子文档。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完成人一定要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同时提交有效的附件材料。附件应编写目录并与推荐书一起装订成册。
  4、附件材料包括,(1)技术评价证明是指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证书;专利证书;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方法、食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其它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审批文件以及成果查新报告,技术检测报告等;(2)相关技术资料是指研究报告、专利权利要求书、论著等。(3)应用证明是指由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4)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5)项目的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县科技局核实并盖章。(6)科技成果登记表是指进行省(市)科技成果登记时所填写的“科技成果登记表”。(7)获奖证书是指推荐书中所填获得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5、推荐书及附件中须有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不能附原件的材料必须由推荐单位验证。
  6、所推荐项目为二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的复印件。“主要完成人”每人每年可被推荐一次。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本年度推荐项目将制作展板进行宣传和公示,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请各项目申报人按项目填报展板制作登记表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33576171    联 系 人:周晓俊    齐婧
附件:
 
科研创新工作部
201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