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各医院: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专科优势,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二级以上医院走“大专科、小综合”发展之路,现就做好我市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申请验收达标提出以下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发展特色,领跑全市”的建设思路,加大对市级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根据学科发展实际需要购置仪器设备,引进新的诊疗技术,培养专科技术骨干、学术权威和学科带头人,以名医带动名科建设,以名科带动名院发展,迅速提升各级医院诊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专科优势,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二级以上医院走“大专科、小综合”发展之路,现就做好我市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申请验收达标提出以下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发展特色,领跑全市”的建设思路,加大对市级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根据学科发展实际需要购置仪器设备,引进新的诊疗技术,培养专科技术骨干、学术权威和学科带头人,以名医带动名科建设,以名科带动名院发展,迅速提升各级医院诊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学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专科优势,培养优秀卫生人才,提高综合防病治病水平,根据省卫生厅《优势专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和《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标准》(附件2),用于指导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建设管理和达标验收工作。请各单位、各医院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确保重点学科建设质量,带动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提升。
三、积极开展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积极开展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医学发展迅速,诊疗知识、技术不断更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根据医院实际,确定医院的重点专科,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和建设步伐,及时购置专科发展急需的诊疗设备仪器,大力引进、培育专业人才,切实加强科研学术工作;要制定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才培育和科室建设工作规划,分步实施、层层推进,不断提高诊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打造成医院的名牌科室和拳头科室,带动医院整体诊疗水平不断提升。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学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专科优势,培养优秀卫生人才,提高综合防病治病水平,根据省卫生厅《优势专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和《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标准》(附件2),用于指导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建设管理和达标验收工作。请各单位、各医院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确保重点学科建设质量,带动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提升。
三、积极开展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积极开展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医学发展迅速,诊疗知识、技术不断更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根据医院实际,确定医院的重点专科,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和建设步伐,及时购置专科发展急需的诊疗设备仪器,大力引进、培育专业人才,切实加强科研学术工作;要制定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才培育和科室建设工作规划,分步实施、层层推进,不断提高诊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打造成医院的名牌科室和拳头科室,带动医院整体诊疗水平不断提升。
根据《陕西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方案》,我市11个县市的公立医院由国家给每个县市安排300万元开展重点专科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统筹安排,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专科建设,确保政府专项补助经费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认真做好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
根据《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各医院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申请书》(附件3),于2014年6月20日前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我局将在11月底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标准》进行现场达标验收,通过验收的统一予以授牌命名。
原加挂市级专科医院牌子的诊疗科目也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保留。
四、认真做好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
根据《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各医院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申请书》(附件3),于2014年6月20日前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我局将在11月底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咸阳市医学重点专科达标验收标准》进行现场达标验收,通过验收的统一予以授牌命名。
原加挂市级专科医院牌子的诊疗科目也在此次评审范围内,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保留。
咸阳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