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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30 近期浏览:4623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医疗各科室、西安分院:
  根据陕教技办〔2014〕11号和陕科政发〔2014〕125号文件通知,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共2个名额。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月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时间
  请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7月2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的《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一式四份及电子版《申请书》交至科研部。学校根据教育厅给我校分配的指标,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晁旭  时丹丹  联系电话:029-33576171
                                             科研创新部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