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医疗各科室、西安分院:
为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市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根据咸办发〔2001〕25号文件的规定,市科协、市人社局将组织开展咸阳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优秀科技建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
二、奖项设置和表彰
(一)奖项设置
优秀学术论文设三个等次奖项。
1、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的,须有3名正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签署推荐意见(打印无效);
2、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二、三等奖的,须有3名副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签署推荐意见(打印无效)。
优秀科技建议奖设两个等次奖项。
1、对全市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或社会发展全局有促进影响作用,且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可申报一等奖;
2、对本部门、行业或经济建设或学科发展有促进影响作用,且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建议,可申报二等奖。
(二)表彰
对获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的作者,由咸阳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和“优秀科技建议奖”证书。
三、时间安排
本届评选活动从2014年10月31日开始到2015年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10.31-2014.12.31)。各单位征集优秀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并完成初级评审工作。
第二阶段(2015.1.1-2015.4.10)。各单位将通过初级评审筛选确定的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推荐上报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
第三阶段(2015.4.16-2015.5.15)。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推荐的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进行评选,分级定等。
第四阶段(2015.5.15-2015.5.31)。咸阳市人民政府对咸阳市第六届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奖予以通报表彰。
四、相关要求
1、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建议奖申报表,申报表所填写的作者必须与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2、申报论文(科技建议)必须是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申报时需要带原件审核)。申报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贰份(A4版)。附300字左右的摘要,论文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3、应用技术方面的论文出具受益方的证明,“软科学”及科技建议方面的须有采纳单位产生社会或者经济效益证明。
申报者请将推荐表、论文、建议全文电子版发送至xyxhb215@163.com。每篇交纳评审费100元。 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优秀科技建议申报表(见咸阳市科协网http://www.xykx.gov.cn/或本院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周晓俊 齐婧 联系电话:33576171
附件:第七届咸阳市优秀科技建议奖申报表.doc
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doc
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科技建议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第七届咸阳市优秀科技建议奖申报表.doc
第七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doc
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暨科技建议奖评选办法.doc
科研创新工作部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