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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中医肾病等专业临床专科人才参加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5-06-17 近期浏览:5639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疗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肾病等7个专业临床专科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5〕18号)的文件要求,我院拟选拔中医肾病等专业的临床专科人才参加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中医肾病、肝病、脾胃病,中医肿瘤、骨伤、儿科,针灸推拿共7个专业。各专业的培训方案详见附件2。
  二、培训对象
  45岁以下、具有中医临床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临床技术骨干。脾胃病科、中医肿瘤科、针灸推拿科可选2-3人,其他专业选拔1人。
  三、培训机构
  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中医脑病医院为培训机构,分别由陕西省中医医院肾病科、肝病科、针灸科,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脾胃病科、肿瘤科、骨伤科,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儿科等7个专业的“10创计划”组长单位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工作自8月份全面展开。各专业培训的具体时间、内容详见附件2。
  每个专业脱产培训3个月,包括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部分,其中理论学习15天,共计120个学时;其它时间为临床实践。理论学习以各专业基础知识为主,讲授中医经典、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和中医科研思维与方法。临床实践要求掌握各专业重点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及诊疗方案、各专业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并能推广应用。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发给中管局统一印制的《全省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0分;考核不合格者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减少单位下一年度专科人才培训名额。
  六、培训经费
  中管局以每人0.6万元的标准对该培训给予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理论培训、带教老师津贴、培训对象住宿补助及考核评估等。
  七、相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全省中医临床专科人才培训报名表》(附件1),并于2015年7月18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证复印件分别报送至重点专学科办公室。
  (二)各科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要以培训为契机,主动与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协作关系,以此带动医院专科发展。
  (三)培训期间不得中断学习,要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全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点专学科办公室  尚俊平
  联系电话:33578207
  电子邮箱:zdzxkbgs@163.com
 
重点专科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