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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0 近期浏览:7036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各部室:
  为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723)文件及《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程序
  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范围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推荐范围
  1.陕西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
  推荐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每个推荐单位一般可推荐1
  2.陕西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推荐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的杰出科学研究专家,每个推荐单位一般可推荐1
  3.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
  择优推荐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重要技术创新并已实施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以及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项目需获咸阳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
  4.陕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  
  推荐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二)推荐程序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网上推荐和书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单位推荐
  推荐程序为:
  (1)项目第一完成人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推荐材料,提交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网址: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请登录网站申请账号,并与科研部联系审核,已有账号的老师可直接填报)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逐级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3)通过推荐单位审核的项目,可打印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形成书面推荐材料(带条形码和水印)。书面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2.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每年度可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3人以上(含3人,其中1名在陕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类别限于基础研究类技术发明类项目。每人每年度只能推荐一项(名)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候选人(组织)的,请推荐单位(专家)与省科技厅联系。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项目整体技术(论文论著)应当实施应用(公开发表)一年以上2016417日前
  ()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基金)成果,应提供计划下达单位(或其委托有关单位)对项目成果验收(结题)证明材料。
  ()推荐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政府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出现
  ()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在推荐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中写明本人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和贡献,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基础研究类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类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如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推荐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一年(2016417日后审批)之前不得推荐。
  ()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十)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形式审查制度,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2)任意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十)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流程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主动退出评审。
  三、推荐书填写及装订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项目应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推荐材料,未通过网络系统自行编制填写的不予受理
  推荐书附件是支持和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
  书面推荐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推荐意见、应用证明等),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推荐书对应页面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不要封皮。
  四、推荐时间
  目前推荐业务系统正在调试升级请先自行下载附件,按照要求准备资料,待网络系统升级完成后,再将相关内容填写或上传,预计系统将在41日前开通,计划材料报送时间415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齐婧   029-3357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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