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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11-03 近期浏览:8484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临床各科室、西安分院、西橡分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科研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要求

1全院自然科学领域的职工均可申报;

2以下人员必须申报:

1硕士研究生导师;

2临床医学各级学科负责人;

3中医重点专科、学科负责人;

4)临床医技各科室负责人;

55年晋升为高级、副高级职称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人员;

65年承担过级及以上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7自然科学领域的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必须申报但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者,须提交情况说明,未按要求提交说明或理由不充分者,三年内不推荐、资助其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科室未完成指标至者,对科室负责人及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2017年新进博士未提交申请书,科研启动基金暂停划拨。

二、申报书要求

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之前,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参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用2017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撰写申请书初稿,预算部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按要求先提交申请书电子版,以便专家指导、修改。《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后,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指南进一步完善申请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进度要求

时 间

内 容

责任人

提交材料

2017101日至20171130

撰写申请书初稿

申请人

申请书初稿

2017121

-1215

组织校内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意见完成第一次修改。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论证会材料、

第一次修改

20171216-20181231

组织校外同行专家指导,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二次修改稿。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校外专家意见、

第二次修改稿

201811

-2018131

学校对由院(系)部组织外修后统一提交的第二次修改稿进行归类,请知名专家指导。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校外专家意见、

第三次修改稿

201821

-201831

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三次修改稿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申请书最终稿

201831

-2018315

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完成形式审查

申请人

科技处

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通过形审后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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