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医疗各科室、各分院: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提升全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智力支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500号)精神,分配我省参加考试名额8名。现将《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大家积极报名参加。
报送资料包括:一是全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申请表。(医院官网通知公告里下载)二是每位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外语等级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科研能力(发表论文、发表专业著作)等六项资料复印件。
联系人:计划财务部 33570033
附: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陕卫办财务函〔2018]52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500号)精神,分配我省第五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笔试考试名额8名。为做好本次选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二)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三)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委预算单位、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全国各级各类三级医院经济管理业务骨干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或任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年龄可不超过50周岁。
(七)已完成其他行业、部门或地方组织的类似专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以及正处于上述培训计划培训期间的人员,不能作为推荐人选。
(八)已有3名及以上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的单位,2018年暂不再推荐人选。
二、报名范围
全省卫生健康经济管理人员包括财会、预算、审计、资产、价格、采购、收费等管理人员。
三、选拔方式
学员选拔由“自愿申请一单位推荐一省级选拔推荐一基本评价一现场笔试一专家面试”等环节组成,国家卫生健康委集中选拔考核主要包括基本评价、现场笔试、专家面试三部分内容,占总成绩的分值比例分别是10%、60%、30%。
四、工作要求
各市区,各单位是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本着自愿报名、省级选拔推荐、单位支持参加考试的原则,抓好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委。
报送资料包括:一是全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申请表。二是全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考试报名汇总表。三是每位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外语等级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科研能力(发表论文、发表专业著作)等六项资料复印件。联系人:樊桂成,电话:029-89620575,信箱:m3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