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临床医技各科室、西安分院、西橡分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启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科研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要求
1、全院自然科学领域的职工均可申报;
2、连续两年申报未立项的人员除外,以下人员必须申报:
(1)硕士研究生导师;
(2)临床医学各级学科负责人;
(3)中医重点专科、学科负责人;
(4)临床医技各科室负责人;
(5)近5年晋升为高级、副高级职称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人员;
(6)近5年承担过院级及以上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7)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8)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硕士学位人员必须申报;鼓励初级职称的硕士学位人员积极申报。
必须申报但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者,须提交情况说明,未按要求提交说明或理由不充分者,三年内不推荐、资助其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科室未完成指标至者,对科室负责人及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2018年新进博士未提交申请书,科研启动基金暂停划拨。
二、申报书要求
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之前,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参考《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用2018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撰写申请书初稿,预算部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按要求先提交申请书电子版,以便专家指导、修改。《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后,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指南进一步完善申请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进度要求
时间 |
内容 |
责任人 |
提交材料 |
2018.10.29 -2018.12.10 |
撰写申请书初稿。 |
申请人 |
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0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至转化医学中心办公室。联系帮扶专家进行指导。 |
2018.12.11 -2018.12.20 |
组织校内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意见完成第一次修改。 |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
论证会材料、第一次修改。 |
2018.12.21 -2019.1.10 |
组织校外同行专家指导,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二次修改稿。 |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
专家意见、第二次修改稿。将帮扶专家名单及申请表交至转化医学中心。 |
2019.1.11 -2019.1.31 |
学校对由院(系)部组织外修后统一提交的第二次修改稿进行归类,请知名专家指导。 |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
专家意见、第三次修改稿。 |
2019.2.1 -2019.3.5 |
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成第三次修改稿。 |
转化医学中心、 申请人 |
申请书最终稿。 |
2019.3.5 -2019.3.12 |
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完成形式审查。 |
申请人 科技处 |
从系统提交申请书及附件;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通过形审后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
2019.3.13 -2019.3.16 |
汇总报送。 |
科技处 |
上报资料。 |
注:首次申请者需提交个人姓名、邮箱、职称、所在部门及手机号信息,用以申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四、其他
1、帮扶专家的实施原则、实施形式、重点帮扶对象、实施程序、奖励措施等详见附件5 - 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专家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转化医学中心联系。
3、联系人及电话:
晁旭、周智辉、李媛媛;029-33574082
E-mail:kycxgzb@163.com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