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医院绩效考核相关安排,现对我院2019年度科研活动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内容
1.科研项目
本年度新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执行单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科技成果及创新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主要包括本年度获得各级政府、学会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及以我院为专利权人当年获批(取得专利证书)的职务性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创新成果转化主要包括本年度转让的,以我院为专利权人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依托我院科技成果成立的企业等。
3.学术论文
本年度内以“CN”开头,并署名单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的期刊论文、译文(只包括外文翻译成中文),由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以通讯作者上报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本人所培养的在校硕士研究生。论文包括被四大检索机构(SCI、EI、CPCI-S、SSCI)收录的论文、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及其他论文,其中被四大检索机构(SCI、EI、CPCI-S、SSCI)收录的论文应提交检索证明原件;其他论文交复印件(原件由科研科审核);只有“ISSN”编号没有“CN”编号的中文期刊论文不在统计范围。
期刊类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S(科技会议录索引),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被国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的期刊),普刊。
凡标注有科研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属于项目成果,请写清项目名称及编号。
4.论著
包括本年度出版的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白皮书\发展报告、科普读物、译著(只包括外文翻译成中文),以及本年度古籍整理、译著、电子出版物等。教学辅导、论文集及习题集不在统计范围。论著中我院排名第一作者必须提交论著原件,科研统计工作结束后将论著存档,不归还本人。
5.奖励及专利证书
奖励及专利证书原件在科研科审核后,提交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中,我院有2名以上人员者,由第一作者负责与其他人员协商,制定书面分配比例方案,签名后与证书复印件同时交科研科。
无单位署名的非职务专利和获奖证书不在统计范围内。
6.人才队伍与团队建设
本年度经国家、省部级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才队伍与科研团队。主要包括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及省级、市级人才队伍与团队。
7.学术交流
本年度内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以及社科人员受聘讲学(受对方聘请,传播科学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不包括以培训大学大专、本科生为目的的受聘老师)、社会考察和进修学习等。
8.主办/承办学术会议
各部门主办/承办的各级学术会议。
9.学术任职
本年度新增学术任职情况。
二、统计要求及报送时间
1.所有科研活动的时限均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本次科研统计采用EXCEL表格统计,凡有选择项的内容选择合适类别即可,其他无选择项的内容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
3.个人从医院网站下载《2019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进行填写。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审查,汇总填写《2019年科技活动汇总表》,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将个人统计表、汇总表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按照汇总表-个人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放置,报送至科科研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邮箱。
4.所有栏目不可出现缺项,否则不纳入统计范围。2019年新进职工,在我院工作前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在统计范围内。
5.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
6.教研论文、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本表不统计。
7.逾期未报、漏报者,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科联系。
联 系 人:齐婧 晁旭 周智辉
联系电话: 029-33578207 029-33574082
电子邮箱:kycxgzb@163.com
附件1:2019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
附件2:2019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年度科技活动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科研科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