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接校人事处通知,凡2009年8月31日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08年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只参加不合格课程的考试),请于2009年9月1日—6日前到人力资源部报名,2009年10月18日(星期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条件: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人力资源部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