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临床各科室:
根据咸科协发[2009]55号文件精神,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设立的咸阳市青年科技奖,首届评选工作现以开始,望各部、室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点在理、工、农、医、综合等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申报者根据自身所从事的专业,在《咸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写明相应的学科组。
二、评选条件:
咸阳市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助”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人才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本届候选人应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被推荐人所获科研成果应当真实,并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上报材料: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2、加盖公章的纸质《咸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复印件4份;
3、侯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1份(200字以内,并发入指定电子信箱);
4、侯选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并附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一份,将候选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和证明材料简装成册,请勿另附封面。
5、以上材料一律使用16K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表格可自行复印。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可登陆http://zyhos.xasn.com/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推荐材料请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送院科研创新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创新工作部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