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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关于开展咸阳市首届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0-13 近期浏览:2693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各部门、临床各科室:
  根据咸科协发[2009]55号文件精神,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设立的咸阳市青年科技奖,首届评选工作现以开始,望各部、室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点在理、工、农、医、综合等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申报者根据自身所从事的专业,在《咸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写明相应的学科组。
  二、评选条件:
  咸阳市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助”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人才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本届候选人应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被推荐人所获科研成果应当真实,并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上报材料: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2、加盖公章的纸质《咸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复印件4份;
  3、侯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1份(200字以内,并发入指定电子信箱);
  4、侯选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并附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一份,将候选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和证明材料简装成册,请勿另附封面。
  5、以上材料一律使用16K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表格可自行复印。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可登陆http://zyhos.xasn.com/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推荐材料请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送院科研创新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创新工作部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