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级各部门,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科学、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职称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卫生系列职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各层次、各方位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进行调整和提高。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过去有关条件及评审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以下政策:
一、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考虑有些满岗单位的事业发展和优秀人才的培养,从今年起,对于没有空岗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申报,即单位当年退休二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方能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同等级的职称资格。为了留住和吸引人才,在西安市以外的市及市以下单位工作的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
二、职称评审应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年终考核能够全面反映专技人员在本单位的医德医风、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实际情况。申报高级职称必须与单位年终考核相结合,规定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称,近7 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2、申报正高级职称,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三、高级职称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从今年起,申报高级职称除具备原来规定的条件外,科研能力条件做如下提高:
1、申报副高级职称
城市医疗卫生单位(含市辖区)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论文,论文要求为所申报专业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
2、申报正高级职称
申报正高级职称,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3名;城市医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2次以上,均为第一完成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人员,是当地学术带头人,并在任职期内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
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具有省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城市医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具有市、厅(局)级科研课题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③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④对于专业技术有深入研究,独著完成20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并得到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⑤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发明专利,或有填补我省本领域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造,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四、为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培养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的能力,重申执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发[2006]393号)文件规定,即“ 省、市属及驻陕企事业、高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支医一年”,从今年起,三年内逐步过渡执行的具体要求为:
(1)2009年参评,要求在任现职期内到农村支医3个月以上,作为城市医疗单位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9个月的支医任务。2010、2011年参评,要求在任现职期内到农村支医6个月以上作为参评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6个月的支医任务。
(2)任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任期内未完成支医任务的,须完成规定的支医任务后方可申报主任医师,在单位聘任前完成其余支医任务。
(3)2006年、2007年、2008年取得高级资格人员,未完成支医一年任务的,其单位不可予以聘任。
五、为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留住乡镇卫生医疗单位技术骨干,提高基层一线专技人员待遇,从今年起,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降低论文要求,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临床技术及解决当地病患的能力。为了降低乡镇人员的评审费用支出,全省乡镇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在各市进行。评审通过人员,省职改办批文及颁发证书时,注明取得的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聘用。
六、近年来,专业技术人员持后取学历申报高级职称人数大量增加,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需要多年的临床实践,为了确保高级职称质量,从今年起要求,后取学历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3年,方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5年,方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从2011年起,后取本科学历人员,须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方可参评高级职称。
七、根据陕西省卫生专业高评会评委票决结果,2009年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目录新增23种期刊,同时,对于《中国社区医师》《实用医技杂志》两期刊,经评委认定不符合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要求,从2009年度起在卫生高级资格评审中不再认可。目前全省推荐的认可期刊目录共1025种。
八、根据国家执业医师注册有关规定,医师执业类别注册已不设输血专业,从今年起,卫生系列高评会取消输血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以便保持和国家规定的统一。
陕西省卫生厅职改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