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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扶贫啥政策?请点击阅读
时间:2019-07-30 近期浏览:2765 发布来源: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作者: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文/医保与合疗工作部 张亚楠 图/医保与合疗工作部 万德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任务,参照中省政策标准,全面完成年度医保扶贫工作,7月26日,咸阳市召开医保扶贫政策培训暨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医保扶贫工作进展,培训医保扶贫政策,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医保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狠抓问题整改,加大督查力度,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医保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就咸阳市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如下:

  1、医保扶贫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建档立卡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
  2、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0%)。
  3、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执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4、在村卫生室、镇卫生院门诊看病取消一般诊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
  5、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20%。
  6、住院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三重保障制度报销后报销比例不低于80%。
  7、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目录范围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8、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及政务大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自付费用。

  我院将按照上述要求,对前来就医的医保扶贫对象给予政策落实,让患者切切实实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让患者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爱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