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做好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陕医继教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备案)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0日
备案项目: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 申报途径
登录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申报,拟申请人请联系科研科。
三、相关要求
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科室依据《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项目理论授课人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占80%以上。
(三)加强备案管理。2021年获批并已经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拟2022年再次举办的,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的,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中填报备案,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四)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 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五、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科。
联系人: 田 淼
电 话:029-33350590
邮 箱:kycxgzb@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