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质资料报送
1.立项资料报送
1.1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自行下载“药物临床试验立项报送资料目录”。文件报送的具体要求见“项目管理文件夹使用说明”。
1.2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将以上资料报送本院机构,由机构秘书负责接收及审理。
1.3资料审核通过后,留存机构办,并做好相关登记。
2.项目启动前报送资料
CRA在项目启动前将“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资料归档目录”(附件1)内的“项目启动前归档资料”递送1份至机构,并做好相关登记。
3.项目实施中报送资料
CRC协助研究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善项目实施中归档资料,并及时递交至机构,并做好相关登记。
4.项目结题前报送资料
CRC在项目结题前协助专业组资料管理员按照“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资料归档目录”完善所有资料,递交至机构(需附“项目结题归档资料递交信”(附件2))机构资料管理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反馈意见,CRC/CRA再次完善资料直至资料递交完整无误后方可同意结题。
二、特殊材质保存资料的报送
1.电子版资料
报送电子版立项资料时,电子版资料的命名原则及相关事项见“项目管理文件夹使用说明”第1、2、3条内容。
☆注:报送的电子版资料与纸质版资料保持一致
2.刻盘资料
2.1刻盘资料:EDC数据库、eCRF、影像学检查(CT、MR、X-线等)。
2.2以热敏纸为载体的数据信息,研究者应及时复印热敏纸,一并保留热敏纸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