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RC工作职责:
1.协助研究者准备项目启动过程;
2.协助研究者整理研究者文件夹、受试者文件夹;
3.在研究者的监督下填写eCRF、EDC等;
4.协助研究者预约受试者访视;
5.协助专业组药品管理员于中心药房领取试验用药物;
6.协助研究者进行试验用物资、药品、生物样本的转运;
7.配合机构及专业组质控,协助研究者对机构及专业组质控、监查、稽查及检查提出的疑问进行反馈;
8.协助专业组资料管理员进行资料递交、整理等;
9.定期向机构汇报项目进度;
10.其他工作要求。
二、CRC工作管理:
1.CRC需接受机构培训,通过机构考核(笔试+面试)后方可进入本院工作;未进行考核的CRC不得独立上岗承担项目,一经发现取消该CRC所在公司在我院参与临床试验的资格。
2.CRC在本院不得同时承担三个以上的临床试验协调工作,应有充分的时
间驻院工作;
3.机构会定期评估CRC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并反馈给SMO公司;
4.CRC应根据GCP和研究方案要求,协助研究者完成各项已获得主要研
究者授权的工作,不得开展未经授权的工作事项;
5.CRC要定期向机构汇报工作和项目进展,特别是要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
后、最后一例受试者即将出组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机构,每月最后一周将《临床试验项目进展汇报表》(附件1)发送到机构邮箱;
6.CRC应配合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机构质控、申办方/CRO监查、第三方稽查、药监部门核查等。
三、CRC的变更管理
1. 机构有权变更无法胜任工作的CRC,并在至少半个月内通知SMO公司;SMO公司需提供新的CRC接替工作,新任CRC需再次经过考核,由机构及主要研究者同意后可再上岗,且至少需要一周内到岗;
2. 申办方、SMO公司或CRC本人如需调动CRC,需至少提前15天告知机构,经过机构及PI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
3.发生人员调换后需尽快进行工作交接,并提交交接说明。
CRC考核及培训流程
一、CRC资质审核
1. CRC需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1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医学、药学、护理学等相关学历背景;
1.2 至少有三个月以上的培训或项目经验;
1.3 熟悉承接项目的试验方案;
1.4 熟悉GCP,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法律及道德规范,并获取GCP证书;
具有一定的沟通及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及经验。
2. 项目启动前,申办者授权的CRC需提交以下资料,供机构办公室人员审
核:
2.1 CRC工作申请表(附件2)
2.2 SMO公司资质
2.3 CRC委托函
2.4 个人简历
2.5 GCP证书
2.6 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二、考核
1.CRC考核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核GCP法规相关知识,笔
试成绩大于80分,即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GCP法规、临床试验相关操作流程、试验方案、工作职责
等相关内容。
3.CRC通过笔试及面试后,由机构办公室及主要研究者在CRC工作申请表
上(附件2)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项目参与临床试验工作。
三、培训
1.机构人员将对CRC进行培训,就医院办事流程、机构标准操作规程等内
容进行讲解,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2. CRC必须参加项目启动会,学习试验方案、GCP等相关内容。
3. CRC需参加本院组织的大型GCP会议,提高自身能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