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构办公室秘书根据临床研究方案内容按照医院诊疗收费标准核算方案中规定的检查/检验费用并签订临床试验合同。
2. 启动会前,机构办公室秘书出具临床试验检查缴费凭证由CRC转交给专业组。
3. 当有受试者入组时,研究者在门诊/住院信息系统中开具相应的检查申请单,并将临床试验缴费凭证交给受试者/CRC。
4. 受试者/CRC将缴费凭证交至收费室,收费室开具收费凭证。
5. 受试者凭收费室开具的记账联至相应的医技科室做检查。
6. CRC收集收费室开具的黄色收据联,待项目结束后统一交给机构办公室。
7. 项目结束后,机构办秘书与财务科根据财务科收到的临床试验检查缴费凭证和机构办收到的收据联进行结算,并在财务系统记账。